行車紀錄器: 如何揪出海上肇逃者

 

漁船被撞,行車紀錄器不像陸地上車輛肇逃,可有監視錄影器或行車紀錄器等可幫忙找出肇事者,一旦在海上出事,漁船可保留證據、並趕緊向航務公司調出航跡圖,找出當時經過當地海域的肇事船隻,向航港科作海事報告簽證,再委請所轄漁會,向該船在台灣的代理公司求償。

 

蘇澳營運處資深處長王坤池建議,行車紀錄器漁船在遇到類似意外,由於船速不及商船,無需追趕,要先確定商船逃逸方向,記下相關特徵。

 

他說,第一要件是保留證據,行車紀錄器漁船儘可能以拍照、攝影等多管道方式保留船身被撞、損害的證據,以做為將來雙方談判、求償的依據。

 

第二要件是,商請港務公司訊號台調閱事發時的航跡圖,取得航跡圖後,可確定肇事船隻及下個停靠地點。

 

第三要件則是,行車紀錄器遭撞漁船在進港後7天內必須向航港科作海事報告簽證,做為將來保險理賠、向對方求償的依據,求償事宜可委請所轄漁會協助,代為向肇事船隻台灣代理公司求償。 (記者楊宜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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